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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叶中国民乐教材研究
苏侨 华音网 2026-05-21

[摘要]20世纪中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七年间,我国民乐教材形成了一定数量、规模的教程类与曲谱类民乐教材体系,以适用于专业型、普及型与综合型的多元定位;兼及古今、融通中西的编纂理念,奠定了我国现当代民乐教学与发展的坚实基础。

[关键词]民族乐器;教材编纂;教学范式

教材作为知识传播的载体,“是按照一定的教育目标,遵循相应的教学规律,通过优化设计而组织起来的科学、文化知识系统”,是“人才培养的直接媒介,更是教育‘如何保障人的培养’的核心教学资源”[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教育领域亟待重建,教材建设以改造旧体系、创编新内容、借鉴苏联经验为路径,开启探索性发展阶段。民乐教材编纂即在这一历史语境中起步,历经十七年演进,完成从零散编写到集中规划的蜕变,形成具有时代特征的教材体系,成为中国现代民乐教育的重要开端。

一、编写背景

教材建设应高等音乐教育而生,随着中央音乐学院等专业音乐院校的相继成立,民族器乐教学一度面临无统一教材的困境,当时民乐教师多使用手抄谱或传统工尺谱,教学进度与内容差您显著。为此,1953年文化部召开全国艺术教育座谈会,开启了教材编译的历史进程。1961年4月,文化部会议通过了《高等音乐院校教材编选计划(草案)》,明确了高等音乐院校各专业共开设62门课程,其中马列主义概论、中国共产党党史等课程可选用全国高等学校及文科高等院校的通用教材,其余课程则需由各艺术院校负责,编选出适合各专业教学需要的教材。计划同时规定了选编的六大教材种类,即统一编选的教科书或讲义;统一编选的讲授提纲;统一选编的选集和作品目录;各校自编教材的课程;需要制定教学大纲、不需要编写教材的课程以及教学所需的资料等,并详细制订了编写计划的时间安排。[2]这标志着我国民乐教材编订进入发展初探阶段。

此外,同时期开展的民族乐器改良与民间音乐普查也为教材编写奠定了基础。1954年,中央音乐学院民族音乐研究所成立“乐改小组”,由李元庆任组长,集中解决传统民族乐器在音准、音量、音质、音域等方面的问题,“乐器规格标准化”为教材中精确音位图标、标准器物配图的呈现提供了客观物质基础。20世纪50年代开展的全国民间音乐普查,由杨荫浏、曹安和、简其华等音乐学家带领的中央音乐学院民族音乐研究所普查小组,深入全国各地收集、整理的各民族民间乐种与乐曲,为教材编写提供了丰厚的民间音乐素材,这些素材经改编后成为民乐教材的经典曲目。

二、类别分析

据相关调查研究,新中国十七年间编订的民乐教材近70本,依其教材形式主要可分为教程类与曲谱类两大类别,依照受众对象的区别又可划分为专业型、普及型和综合型三大类型,在教材数量与多样性上均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一)依形式划分

1.教程类

1951年,由上海万叶书店印行的陈振铎的《二胡演奏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版的第一本教程类民乐教材,该教材上承刘天华二胡改革与教学之思想,下启现当代二胡全面发展之新风,在内容框架上保留了陈振铎于1945年编写的《怎样习奏二胡》一书的主体部分,并在此基础上修订增补了《胡琴图》《音位图》等文字部分,更着意加入了反映时代风貌的《秧歌》《相见欢》《北正宫》等新创作品,拓展了打音、滑音、回转滑音等二胡演奏技法,对教程类民乐教材的编订有着启发性的历史意义。

其后,蒋咏荷的《笛子教材》(1954年)、曹正的《古筝演奏法》(1958年)、林石城的《琵琶演奏法》(1959年)、程午加的《琵琶教材》(1959年)、查阜西、沈草农与张子谦的《古琴初阶》(1961年)、宿英的《扬琴演奏法》(1965年)等教程类民乐教材基本采用了这一编写思路,即延续20世纪上半叶郑觐文、周少梅、刘天华等国乐改革者的教材编写传统,均采用理论在前、乐谱在后的编排范式,其中理论部分集中概述了民族乐器的历史源流、形制构成、调性音律、演奏指法等基础知识,乐谱部分包括练习曲与乐曲两部分,二者在技术上相辅相成、艺术上循序渐进,并广泛收入移植与新创作品,体现了与20世纪中叶“音乐民族化、文艺大众化”文艺方针的紧密结合,共同构筑了这一时期民乐教学的基本思路与理念。

2.曲谱类

随着20世纪中叶民间音乐收集整理工作的广泛开展,这些工作为曲谱类民乐教材提供了丰富的教学素材,相继出版了一批以民乐曲目收录为主、少量理论文字为辅的曲谱类教材,依照其曲目特点又可划分为乐曲专谱和练习曲教材两大类。

乐曲专谱类民乐教材内容相对偏重传统,通过对各地区、各流派民间曲目的收集整理,形成了教学内容集中、地域风格鲜明的特征。如曹正于1953年至1962年集中编写了《中州古调》《河南板头曲》《潮州筝曲》等13本关于山东、河南、潮州古筝流派的曲谱专辑,满足了民乐教学中流派传承的实际需要。其中保存完整的《山东古筝曲》收录了山东琴书、山东梆子、大板曲共计28首,作为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教材之一,于1957年8月油印出版,由此可一窥这一时期乐曲专谱的共性编写思路。此外,还有以民间乐人代表曲目为辑录对象的曲谱教材,其中以杨荫浏编著的《阿炳曲集》(1954年)为代表,作为华彦钧六首二胡曲与琵琶曲演奏乐谱的首次公开出版,使优秀民间乐人、乐曲得到了更大范围的传播。

民乐练习曲教材的发展历程可追溯至20世纪初期。20世纪20年代,丘鹤铸在其扬琴教学著作《琴学新编》中开创性地引入了练习曲这一形式,随后刘天华在这一领域做出重要贡献,不仅创作了47首二胡练习曲和15首琵琶练习曲,还在1932年编纂出版了《胡琴练习谱》,推动了练习曲在民乐教学中的普及与应用。这种源自西方器乐训练的教学形式,经过本土化改良后,逐渐成为提升民族乐器演奏者演奏水平的重要辅助手段。

20世纪中叶专业化的练习曲教学模式已基本确立,涌现了一批专攻技巧层面的练习曲教材,如王寿庭的《二胡练习曲》(1953年)、曹正的《古筝练习曲集》(1954年)、林石城的《琵琶指法练习》(1963年)等,有效地加强了民乐演奏训练的针对性与能效性。

(二)依受众划分

1.专业型

专业型教材主要为各音乐学院民乐教学所用,针对民族器乐演奏专业学生的培养诉求,由高校任教的一线民乐教师根据其师授传统与教学经验编著而成,奠定了我国规范精细、系统进阶的专业民乐教学之开端。

1954年,笛家蒋咏荷编撰的《笛子教材》由中央音乐学院民族音乐研究所首次以油印形式刊行,后经增订修改,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发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版的第一本专业型竹笛教材。该书系统命名了竹笛的常用吹奏技法,并开创性地创编了音阶、节奏、指法、气息以及舌吐类技法练习曲48首,整理改编了90首风格各异的竹笛独奏曲,尤重笛曲地域风格的总结,极大地丰富了竹笛舞台演奏的曲目需要,为我国“学院式”竹笛教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琴家吴景略编著的四册油印讲义《七弦琴教材》,为目前已知首部适用于艺术院校古琴专业教学的系列教材。其第一册完成于1958年,后经教学实践检验与打磨,并依照1961年全国教材会议的要求,于1962年修订扩充为初、中、高三级教材,更具教学的针对性和系统性。教材收录的琴论文献贯通古今,琴曲编选承古开新,形成了逻辑严密、循序渐进的教材内容体系,在古琴专业教育领域具有开创性意义。

2.普及型

普及型民乐教材的受众多为业余民乐爱好者,因此,相较专业型教材系统性、专精化的编写特点,普及型教材的内容更为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理论部分的阐述常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便于初学者直观理解;乐曲部分的编排也以大众耳熟能详的民歌、戏曲、群众歌曲的改编作品为主,以增强教材内容的通俗性与实用性,成为20世纪中叶普及民乐知识、培养新生力量的重要途径之一。

沈草农所著《古琴自学方法》(1958年)以“自学”二字直接点明了教材的核心特点。针对当时古琴爱好者缺乏专业指导途径的学习困境,沈草农结合自身长期开展函授教学的经验积累,融合了张子谦的练弹方法与许光毅编创的练习曲,编纂了这部突破传统口传心授模式、旨在无须师授亦能试弹的普及型教材。全书采用口语化的讲授式行文,力求将琴乐理论简明化、通俗化,旨在让初学者轻松理解并掌握古琴基本演奏方法,进而实现按谱自如弹奏的学习效果。

1959年,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张韶的《二胡广播讲座》,则是这一时期民乐教材与大众传媒结合的集中体现。该教材理论内容系统全面、浅显易懂,对二胡演奏技法符号进行了详尽的阐释,并结合作者创作与编排的84首技巧练习曲,构建了兼具系统性与科学性的二胡教学体系。得益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平台的广泛宣传,这部教材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传播优势,凭借大众传媒即时性强、受众面大的特点,在时效性和覆盖范围的双重层面为教材的普及开辟了高效便捷的渠道,有效促进了社会大众对二胡学习的热情。

3.综合型

综合型教材则兼具普及性与专业性,内容涵盖更加丰富、功用定位更为多元,在民乐专业教育与普及教学中均发挥了积极的助力作用。

陈振铎的《二胡演奏法》作为“专为爱好二胡者之自修,以及作为专门学校的教材或工厂、农村、军队、文工团、机关团体俱乐部的学习用书”[3],既适用于20世纪50年代的高等音乐教育中专业二胡的教学,也受到普通二胡爱好者的欢迎,一经面世即供不应求,仅1951年至1954年再版达12次(其中后3版改由上海新音乐出版社出版),其受欢迎程度由此可窥一斑。

1961年,由音乐出版社首度出版的《古琴初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部公开面世的古琴教材,是查阜西、沈草农、张子谦三位琴家古琴教学法的集大成者。这部教材既可供古琴爱好者自主研习使用,亦能作为音乐院校与专业团体的古琴参考用书,更因其出版规模与传播范围,成为该时期影响力显著的综合型古琴教材,奠定了我国现当代古琴教材的基本编纂框架。

三、历史特征

作为我国民乐专业教育初创期的教材建设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十七年间的民乐教材编纂,既承继了传统体例范式,又开启了契合时代需求、适配现代教育的新发展。其以古今并蓄的教学内容、中西融通的教学方式,为我国民乐教材的编著与发展开辟了全新路径。

(一)古今并蓄的教学内容

基于20世纪上半叶我国民乐发展与教材编著的前期积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十七年间我国民乐教材基本延续了文字与曲谱兼容、传统与新创并蓄的编著传统,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仍以传统演奏技法、地域性风格作品及各流派代表曲目为传承主体,但在编写思路上,针对“培养具有专门技术”的音乐人才目标、“着重于专门技术训练”的课程体系要求[4],设计了专业性、系统性、规范性三位一体的教学内容体系,体现了与时代高度联结的现代教材编写意识。

尤其在内容体量与曲目范围方面,这一时期的民乐教材中新收录了大量改编自民歌、戏曲、群众歌曲的民乐练习曲,以及反映人民生活与社会风貌的创编乐曲。这些新创作品作为各校民乐专业教师的教学任务与学生的必修内容,承载着“反映新中国的成长,表现和赞扬人民大众在革命斗争和生产建设中的伟大业绩,创造富有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的人民艺术,以发挥教育人民伟大效能”[5]的功用,拓展了民乐作品在题材、技法、结构、风格、表现力等方面的发展向度,是20世纪中叶民乐教材“时代性”表征的突出体现。

(二)中西融通的教学方式

中国民族乐器的传承传统,大多将演奏技巧寓于乐曲的整体传习之中,或选取旋律性强、技术性高的乐曲片段,作为提升相应演奏技巧的训练之法,即“以曲带功”的传承方式。直至20世纪20年代,随着西方乐器教学体系的传入,练习曲以其技术训练的针对性与高效性,为国人所接纳与认可,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民族器乐艺术的革新与发展。20世纪中叶民乐教材的编著进一步强化了这种“专技型”的教学方式,基本采用以练习曲辅助乐曲教学的编著思路,突出了民乐练习曲的核心地位与作用。

这些练习曲既有针对音阶、音程等音乐要素的基础训练,也有指法、弓法等演奏技巧的专项训练,还兼顾曲调的艺术性与旋律性,选择了富有歌唱性的民歌、歌曲等加以改编,以加强民乐演奏的音色、乐感等综合训练,使学生在专一性、进阶性的练习中技法日臻完善、能力更趋全面,切实提高了民乐演奏教学的成效。

此外,一改20世纪上半叶民乐教材中简谱、五线谱与传统工尺谱各行其道的复杂现象,这一时期的民乐教材普遍统一采用简谱记谱,以“定谱型”教学方式降低了民乐学习的入门门槛,扩大了民族器乐的受众层面。而以蒋咏荷的《笛子独奏曲选集》(1957年)、天津音乐学院油印版《笛子教材》(1961年)等为代表,则创新性地采用五线谱记谱,既有利于移植作品与新创笛曲的视谱演奏,又可有效加强与钢琴伴奏间的协作配合,有助于民乐新曲的教学与传播。古琴类教材则确立了以五线谱或简谱与减字谱相对照的“双行谱”记谱形式,成为古琴传承的新范式。

结语

从技术层面的乐器改良到教育层面的体系建构,从政策驱动的制度设计到民间资源的学术转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民族器乐教材编写,本质上是现代民族国家构建进程中文化整合的重要实践。民乐教材编写始终与国家文化战略同频共振。这一过程不仅解决了“如何教”的技术问题,更完成了“教什么”的文化选择,建立起兼具中国特色与现代性的民族器乐教育体系。

从学科发展史的视角来看,由于处在专业音乐教育体系的草创阶段,这一时期的民乐教材不可避免地呈现出内容重复度高、编排方式单调等时代局限性。然而这些教材通过整合民乐演奏者的授艺心得与演奏经验,成功构建了系统化的理论支撑,为新中国初期民乐专业教育与普及推广提供了重要参照。这批从无到有的教材历经从初创到完善的演进,见证了民乐教育向专业化、普适化的转型进程,成为支撑现当代民乐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石。

参考文献:

[1]李辉.我国高校教材建设的历史回顾[J].江苏高教,2019(01):93-96.

[2]赵讽.高等音乐院校教材编选计划(草案)[Z].中央音乐学院档案室,61-教-11.

[3]陈振铎.二胡演奏法[M].上海:万叶书店,1951:3.

[4]校史课题组.中央音乐学院简史稿(1940-2010)[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0:29,44.

[5]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Z].载于: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宣传处.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纪念文集[C].新华书店,1950:572-573.

[基金项目]2024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传统琴乐文化赋能高校美育的价值实现与路径研究”(B-b/2024/01/4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苏侨(1983—),女,博士,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副教授。(南京210013)

文章来源:当代音乐,2026,(03):18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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