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青少年音乐美育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青少年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展示、检验我省音乐美育教育发展成果,浙江省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在浙江省音乐家协会的指导下,与省音协古筝专业委员会共同开展第二届“浙乐少年”培养计划暨2025浙江省古筝展演。
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展演的方式,集中展示我省社会音乐教育最新成果,同时建立常态化音乐实践活动机制,提供音乐学习、交流平台,发现、培养“小音乐家”,为我省文艺事业发展储备优秀人才。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主办单位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
会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
浙江联文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杭州大关小学教育集团
协办单位
杭州徵行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
展演评委会
顾问
翁持更、黄于群
专家组
顾晓燕、毛丽华、徐俊雅
曾玉珍、盛秧
活动形式
本届展演原则上由现场展演、专场音乐会和总展演三个部分组成。
现场展演:在招募期间,选手可联系各自所在的省音协考级承办单位报名参加现场展演。评委会将从省音协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形成评委组,完成专场音乐会的优秀节目遴选工作。
专场音乐会:由现场展演中遴选出来的优秀节目组成。音乐会现场将对优秀选手予以表彰,并颁发相应的纪念杯牌和荣誉证书。
总展演:评委会将从各专场音乐会中遴选出优秀节目参加“浙乐少年”培养计划总展演——暨2026新春音乐会。
活动时间、地点
活动主要内容
专业设置
古筝
组别设置
本届展演以独奏、重(合)奏两种形式开展,并根据年龄段分为幼儿组、儿童组、青少年组三大组别。具体设置如下:
(一)独奏

(二)重(合)奏

荣誉设置
评委会将以组别为单位,遴选出优秀节目,表演者将根据分数高低获得“金星”“银星”“铜星”称号,并颁发相应的纪念杯牌、荣誉证书;其他选手获得“新星”称号,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予以鼓励;
各组别“金星”称号获得者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荣誉证书;对展演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机构,颁发“优秀组织单位”纪念牌。
参选作品要求
节目要求思想健康向上,突出演奏者风采,曲目不做限定;
独奏节目中,幼儿组与儿童A组、B组限时3分30秒,其他组别限时4分钟。若超时,评委将会示意暂停,但不影响评分;
重(合)奏节目限时5分钟。若超时,评委将会示意暂停,但不影响评分。
计分统计与审核成绩由主办方指派专职工作人员执行,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介入。
评分出现同分等特殊情况,评委会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最终解释权归于评委会。
展演须知
参展者须按照各项目、组别的要求规定进行报名。所填报名信息须真实。主办方保留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情况调整分组的权利。
参展者必须演奏报名填报的曲目,所有曲目需要背谱完成演奏。参展者已缴纳报名费不予退还,不得转让他人或作另一项展演之用。
评委会将择优遴选优秀节目,参加古筝专场音乐会、“浙乐少年”培养计划总展演——暨2026新春音乐会。
报送方式
本次活动设有两种报送方式。选手可以自行扫码进入相应报送通道进行报送,也可以通过指导老师统一报送。具体报送通道如下:
(一)个人报送

长按图片扫码 填写报送信息
(二)团体报送
由指导老师统一收集整理选手信息,并下载填写《2025浙江省古筝展演选手信息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备注“古筝-指导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示例:古筝-张三-13700000000)。
邮箱地址:zysn2024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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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主办方对参展个人及作品享有展演、研究、摄影、录音录像、汇编出版及宣传权;可自行或授权第三方进行现场直播、转播(包括照片直播)或通过其他信息网络公开传播;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凡报送单位及参展个人,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参展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规定,不得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行为,为保证展演的公正、公开,一经发现核实,主办方有权取消违反者的参展资格及所获荣誉;
省音协考级办联系方式:0571-87785221,有关活动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