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三届浙江·扬琴艺术节
暨第三届“粤华杯”全国优秀学生展演
相约吴越 相会浙江
艺术节举办时间:8月7日—11日
杭州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亦有“丝绸之府、文化之邦”的美称。既是秀丽江南水乡,也是吴越文化的发源地。既有人间仙乐为美名的江南丝竹,也有清悠婉丽的浙江越剧等艺术形式,在人文艺术发展的长河中涌现出诸多艺术家和传承者,展现了江浙文化非凡的底蕴与活力。
为迎接建党一百周年,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提高教学水平,由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主办,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扬琴专业委员会与天元公学在古都杭州联袂承办第三届“浙江·扬琴艺术节”,暨第三届“粤华杯”全国优秀学生展演。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本次艺术节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艺术节共分为开幕式音乐会、专家讲座、新作品介绍、教学研讨、专家一对一公开课、优秀学生展演、闭幕式音乐会等七项内容。艺术节将于2021年8月7日—8月11号在杭州天元公学举办。组委会力求将本届艺术节办成一个有水准、有特色、有品质的音乐盛会。
主办单位
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承办单位
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扬琴专业委员会
天元公学
协办单位
北京粤华扬琴公司
华音网
扬琴圈
艺术节总策划:
蒋国基 田耀农
艺术节总监督:
邓世辉 蔡严慧子
艺术节总顾问:
黄 河
艺术节总指导:
李玲玲 许学东
艺术节统筹:
王慧芳 陈霞芬 刘志敏 蔡斯颖
艺术节乐器顾问:
高占平 何丽红
组委会主任:
于海英
组委会副主任:
王慧芳 陈霞芬 杨波
艺术节现场统筹:
曹筱红 魏敏 沈婕 许群
蒋陈竹 朱文琪 贺绍伦
艺术节秘书处:
宋珊瑚 丁冬冬 徐艺芳 黄煌
韩佳 张涵佳 章丹阳 姚雪 金宁
艺术节内容
开幕式音乐会:
艺术节开幕式将在2021年8月7日举办。
届时将有我们熟悉的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蒋国基会长;中国传统音乐学会副会长、天元公学音乐教育长田耀农教授;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扬琴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央音乐学院博士生导师黄河教授;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扬琴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生导师李玲玲教授;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扬琴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央民族大学许学东教授等六十余位来自于大专院校教师、团体演奏家及普及教学专家等众多扬琴大咖莅临艺术节现场。
音乐会既有丰富多彩的少儿组合,也有专业院校的教学展示,还有田伟宁老师等知名演奏家的精彩演奏。
新作品介绍:
专家讲解近几年风靡全国的优秀作品,如;《烟姿》、《漠舞》等高难度作品;流行新作品《莫尼山》等等。
专家讲座共10场:
组委会将邀请星海音乐学院王文礼教授、侴文静老师;西安音乐学院赵新芝教授;浙江音乐学院于海英教授;太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韩晓莉教授;中央音乐学院王瑟、刘音璇副教授;中国音乐学院张侠老师;上海音乐学院应皓同副教授;天津音乐学院丁林虹老师等十位扬琴专家举办专题讲座。
专家一对一教学:
将有专家针对学生在练琴、比赛、音乐会等活动中所出现问题,做详细讲解。
全国优秀选手展演:
专业比赛不仅仅是学生之间奖项的比拼,更是一次不同地区、不同省份、不同教学方式的相互观摩和相互学习的过程。
扬琴教学研讨会:
将针对专业教学、普及教学存在的问题,展开实际而有效的研讨。
闭幕式音乐会:
不仅有对获奖选手的颁奖,还将有专家对来自全国各地的部门优秀选手进行现场点评。
2021第三届“粤华杯”全国扬琴优秀选手展演
参赛资格:
各大院校师生、专业团体演奏人员
及青少年扬琴学习者、爱好者
报名与提交初赛资料时间:
2021年4月5日—5月5日
决赛时间:
2021年8月7日—8日
决赛地点:
杭州天元公学
比赛具体报名方式及进行方法见文后!
一、比赛组别
(一)非专业组
参赛选手根据此次组委会提供曲目分别进入一级组、二级组、三级组、四级组、五级组、六级组、七级组、八级组、九级组、十级组
(二)专业组
表演专业青年研究生A组:全国十一大音乐学院研究生
表演专业青年研究生B组:全国各综合类大学艺术院校及各师范类音乐院校研究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A1组:全国十一大音乐学院本科大三、大四学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A2组:全国十一大音乐学院本科大一、大二学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B1组:全国综合类大学扬琴专业大三、大四学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B2组:全国综合类大学扬琴专业大一、大二学生。
表演专业少年A1组:十一家音乐学院附中高中学生
表演专业少年A2组:十一家音乐学院附中初中学生
表演专业少年B1组:全国各类艺术院校附中、艺校在校高中生
表演专业少年B2组:全国各类艺术院校附中、艺校在校初中生
(三)教师组
教师A组:全国十一大音乐学院扬琴专业教师(限年龄40岁以下,以1980年9月1日后出生为准)
教师B组:全国各艺术学院或综合类大学及附属中学扬琴教师(限年龄40岁以下,以1980年9月1日后出生为准)
教师C组:全国非职业院校扬琴教师(限年龄40岁以下,以1980年9月1日后出生为准)
教师D组:全国扬琴教师及扬琴爱好者,限年龄41—59周岁,以1961年9月1日后至1980年9月1日前出生为准(不分专业非专业)
(四)扬琴重奏组
专业组:
1.青年组A组:全国十一大音乐学院扬琴专业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青年组B组:全国各综合类大学艺术院校扬琴专业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3.少年组A组:全国十一大音乐学院扬琴专业在校附中学生。
4.少年组B组:全国艺术学校扬琴专业在校学生。
非专业组:
1.全国非音乐院校在校大学生与非职业扬琴演奏者(18岁以上)。
2.全国非音乐院校在校中小学生。
注:组合参赛人数限2人以上20人以内,伴奏:限2人。
二、参赛曲目规定
1. 初 赛
非专业组:从组委会规定的曲目中自选一首,4分钟以内。(按报名级别选择曲目,初赛曲目可上下浮动一级。例如:报名6级组,初赛曲目可选级别:5、6、7级,决赛必须从6级组选取)
专业组:自选曲目一首,5分钟以内。
2. 决 赛
非专业组:从组委会的规定曲目中自选一首,可带伴奏,不能重复初赛曲目,5分钟以内。(决赛曲目必须按照所报级别的规定曲目报名)
专业组:自选曲目一首,可带伴奏,不能重复初赛曲目,6分钟以内。
注1:如果选手演奏超过时限,评委组长及时叫停,不影响选手分数。
注2:伴奏人员限2人以内。
3. 教师组、重奏组只参加决赛一轮比赛。
4. 技巧展示
专业组所有组别均有一分钟技巧展示,根据不同组别演奏相应作品片段。
5. 比赛规定曲目(非专业组)
一级组:《拖拉机来了》《金蛇狂舞》《紫竹调》《哇哈哈》《小猫钓鱼》 《粉刷匠》《步步高》《外婆的澎湖湾》《我是快乐的小叮铃》《茉莉花》《友谊花开万里香》《西藏民歌》
二级组:《倒垂帘》《让我们荡起双桨》《春郊试马》《塔什瓦伊》《旱天雷》《洋娃娃和小熊跳舞》《喜洋洋》《小青蛙的歌》《春天在哪里》《春光舞》
三级组:《喜讯》《欢乐的新疆》《快乐的纺织工》《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大象》《菊次郎的夏天》《采蘑菇的小姑娘》《众人浇开幸福花》 《老六板》
四级组:《霍拉舞曲》《欢乐歌》《大浪淘沙》《双手开出幸福泉》《雨打芭蕉》《水乡的春天》《山丹丹开花红艳艳》《三六》《苗岭的早晨》《金色牧场》《迎春舞曲》
五级组:《渔岛月夜》《节日的天山》《水乡掠影》 《映山红》《春到清江》 《美丽的非洲》 《昭君怨》 《土耳其进行曲》 《月夜清水江》 《龙灯》 《江南新貌》
六级组:《将军令》《查尔达什舞曲》《龙船》《海岛新貌》《红河的春天》《欢乐的火把节》《秧歌》《打起锣鼓庆丰收》《云雀》《洪湖随想》《阿斯图里亚斯的传说》
七级组:《土家摆手舞曲》《天山诗画》《汨罗江随想曲》《音乐会练习曲》《木兰辞变奏曲》《法尔塔里的吉普赛人》《忆事曲》《离骚》《乌苏里船歌》
八级组:《凤凰于飞》《黄河颂》《黄土情》《苏武牧羊》《丝路掠影》《拉萨行》《风暴》《孤岛极光——处女座》《舞风》《秦殇》
九级组:《瑶山夜话》《川江韵》《觅》《鸟之舞》《雅鲁藏布江边》《竹林涌翠》《金翎思满乡随想》《帕格尼尼随想曲》《湘墨》《蜀巷》《山哈》《巫峡船歌》《b小调幻想曲》《湘江抒怀》
十级组:《引子与回旋随想曲》《林冲夜奔》《落花夜》《云端》《春》《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流浪者之歌》《古道行》《海燕》《圈》《漠舞》《狂想曲》《凤点头》《秋》
三、比赛方式
(一)本赛事设组委会、评委会、监委会三个工作机构。三个工作机构分工、协作,并互相监督、配合,共同组织好本次比赛。
(二)本赛事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优选初赛半数以上选手进入决赛。
(三)进入决赛的选手由电脑抽签,抽签结果在"浙江扬琴"、“华音网”、“扬琴圈”公众号发布,请选手缴纳决赛参赛费。
(四)决赛选手按所抽时段号,务必于所参赛时段前15分钟到达指定参赛场地,抽取参赛时段内顺序号。
(五)组委会为每个比赛场地准备乐器二台(粤华牌402优质扬琴)(重奏场地十台)供比赛选手使用,选手也可自备比赛用琴,练习用琴自备。
四、报名方式
本赛事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非专业组与专业组需进行初赛,每组按照一定比例选出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教师组、中年组、重奏组无需进行初赛,直接报名参加决赛。
初赛网络报名同时上传视频,由网络视频形式选拔,网上填写报名表,由带队教师将初赛视频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递至指定邮箱,也可由参赛选手自行投递至指定邮箱。本次活动不接受任何线下纸质版报名材料。
初赛报名
填好后将报名表发送至
邮箱:zjyangqin2021@163.com
(一)非专业组与专业组参赛者
1、本人演奏视频电子文件(必须能够通过常用电脑软件读取,不可拼接)
2、免冠2寸照片
3、参赛者身份证(正面)或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拍照亦可】
投递至邮箱:
zjyangqin2021@163.com(三项缺一不可)
注:为方便核对,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组别+姓名
(二)录制演奏视频要求
1.请选用录制效果较好的智能手机录制视频。
2.推荐在Wifi环境下录制和上传视频。
3.拍摄环境尽量在室内,无杂音干扰、无太多杂物,接近自然光的色温,推荐使用补光灯。
4.选手可以化妆、鼓励穿着演出服。
5.请采用横屏录制,不得开美颜效果。
6.选手和乐器都要进入拍摄镜头的提示框,人像要呈现出腰部以上的半身或全身画面。
7.视频画面不得出现除了选手之外的任何人。
8.录制过程中,选手和乐器不得离开拍摄范围,不可暂停,也不能切换拍摄角度。
9.独奏组选手不得带任何音乐伴奏或现场伴奏。集体组可以使用伴奏。
10.选手在系统提示后即可开始演奏,演奏完毕后鞠躬以示录制结束,期间不需要报曲目、姓名、参赛号等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讲话、背景、字幕等)透露个人姓名、学校等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5日17:00
(四)非专业组与专业组的决赛入围名单将于5月10日在“浙江扬琴”、“华音网”、“扬琴圈”公众号公布,请报名选手留意。
决赛报名: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进入决赛的非专业组及专业组选手将与教师组、中年组、重奏组一起报名。具体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组委会咨询电话:
15057138396 章老师(同微信号)
15271875078 金老师(同微信号)
五、奖项设置
(一)各组别在进入决赛后均设金、银、铜和优秀演奏奖若干名。如参赛选手的演奏水平未达到获金奖程度或该组别参赛人数未达到奖项设置百分比,经评委会提议,组委会及监审组审议,有权空缺该组金奖。
(二)本届大赛设立“优秀新作品奖”和“新作品优秀演奏奖”。(新作品限2019年1月1日以后创作)
(三)获得金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和5名以上学生进入决赛的指导教师,可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注意事项
(一)参赛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表明已承认本次大赛章程,并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参演过程中,由于填写资料有误致使无法正常参与活动,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视频上传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少年儿童参赛选手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请选手及选手监护人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组委会只保障选手在赛场内比赛时的人身安全。参赛选手在场外的人身安全完全由参赛者本人和监护人负责。
(三)参赛选手和监护人所携带的物品及财物,请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概由本人负责。
(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
(五)所有参赛选手和监护人,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须向监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因选手个人原因,届时未到场参加比赛者,一律不退还参赛费并按弃权处理。
(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邀请赛的组委会。
(八)比赛期间一切活动时间及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2021第三届浙江·扬琴艺术节组委会
2021年4月